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是指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的学校 。
中等职业学校有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等四类,其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归人社部门管理,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 [20]。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实施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基本学制以三年为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以一年为主 。
新中国成立初期,大多数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由中央各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 [19]。1978年仅有中等职业学校4700多所,当年招生70.4万人,在校生130万人。2010年,教育部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从2019年起,教育部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每生6000元 [23]。2023年,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全国超半数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和本科继续学习。
截至2025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共有学校6862所。
有关数据
2021年,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同口径比上年减少179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88.99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38万人,增长0.90%;在校生1311.81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3.98万人,增长3.47%;毕业生375.37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8.09万人,下降2.11%。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69.54万人;生师比18.86: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3.57%;“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5.51%。
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022年,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9752所(含技工学校), 2022年招生一共650.69万人,占高中阶段招生的40.71%;在校生1784.61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的39.67%。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不含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共有学校7201所,比上年减少93所;招生484.78万人,比上年下降0.86%;在校生1339.29万人,比上年增长2.09%。
2023年7月,教育部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01所,同口径比上年减少93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84.78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4.21万人,下降0.86%;在校生1339.29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7.48万人,增长2.09%;毕业生399.27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3.90万人,增长6.37%。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4]71.83万人;生师比18.65: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4.86%;“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6.18%。
2023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不含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共有学校7085所,招生454.04万人,在校生1298.46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73.48万人,比上年增加1.65万人;生师比17.67:1,比上年进一步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69%,比上年增长0.83个百分点;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比例9.41%,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比例56.71%,比上年增长0.53个百分点。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建筑面积3.02亿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711.83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3.28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31%;生均仪器设备值9471.91元,比上年增长11.38%。
2024年10月24日,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085所,比上年减少116所。 [18]
截至2025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共有学校6862所,高职(专科)学校1562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60所,每年为社会培养约10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教育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
设置标准
通知函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9]
文件明文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第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十三条 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本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对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9]
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三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所实施职业教育相适应、符合规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教学及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经费来源。
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
学校分类
中等职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高中程度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分为公办和民办两大类。
中等职业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技工院校逐步发展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种层次类型。其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归人社部门管理,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
专业设置
见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
学生发展
自2006年以来,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对口就业率在70%以上。 [27]2022年至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分别为94.70%、94.44%、93.96%。
新华网消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公布2023年度“中国职业教育学生发展调查”,报告显示,升学是中职学生毕业后的主要方向,约七成学生通过高职单招、三校生考试或职教高考升入高校进一步深造。
相关政策
免学费补助资金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设立国家奖学金
2019年5月28日,教育部表示,将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达标工程
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照2022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中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3年基本达标,2025年全面达标。
教材投入
2023年9月7日,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教材已通过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核,于2023年9月开始在全国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新入学一年级投入使用,2024年秋季新学期实现使用全覆盖。
加强中高职学校衔接培养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支持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劳动教育。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融合发展。加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衔接培养。加强教考衔接,优化职教高考内容和形式。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开设职业技术专业。稳步扩大职业本科学校数量和招生规模。
温馨提示: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招生承诺,招生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方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